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09-2010学年综合展演季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总体方案
luyued 发布于 2011-03-03 09:47 浏览 N 次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学院2009-2010学年综合展演季工作协调组
分管院领导:黄杭娟
组 长:王涛
副组长:高澄明 王鲁杭
成 员:支涛、黄琦、韩磊、季琳琳、刘发奎、陈子达、
李旭芳、屠灵华、马向东、夏开堂、王建华、张小敏、史长虹、沈恒、章蔓丽、戴闵青
主要职责:综合实践活动由教务处全面统筹协调安排,学院各部门通力合作。组织策划制订本学年综合展演季季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的总体方案;负责协调综合展演季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审议院级展演的内容,并确定院级展演的各项实践任务的落实分配、实践场所和时间安排;明确学院各相关部门对全院性综合展演任务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学院总的任务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计划与方案。
二、时间安排
共计9周,于第11周(11月23日)开始,至第19周(1月24日)结束(个别展演项目按计划提前进行)。(院系两级展演内容和时间详见附件1、2)。
三、主题、内容及形式
综合展演季实践活动是学院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内容。是以紧密围绕省级示范院校建设目标,检验学院艺术教育成果,服务地方文化建设为宗旨的教学活动。为了进一步打造学院文化品牌——综合展演季实践活动,今年将继续在 “院系两级分列、展示提高并重”的基础上,努力赋予综合展演季实践活动新内涵、新形式,从而有新突破和新亮点。今年综合展演季活动的主题是:“创作成果的新展示、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服务社会的新平台、校园文化的新气象”。
具体内容形式除保留原有的反映专业教学水平的综合演艺、综合音乐、综合舞蹈等各门类剧(节)目专场和展览外,还包括有:与钱江浪花艺术团合作的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为班底的“文化直通车”;“桃李杯”舞蹈大赛获奖优秀节目专场晚会;校际合作创作的新作品展示;“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主打剧目;以及各系毕业专场展览汇报等。今年综合展演季实践活动将以“钱江浪花”艺术团“文化直通车”从我院始发作为开端。
同时,为更好地结合开展我院的校园文化建设,掀起新一轮的校园文化高潮,综合展演季实践活动将作为全院性的重要活动,要求全院师生共同参与。
四、具体事项
1、系级毕业汇报
系级毕业汇报由各专业系部负责,在学院总体时间安排范围内,分专业制定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表演艺术类专业需完成相应专业的演出形式的毕业汇报,根据各门类艺术教育的特征,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培养,提升专业汇报的质量与水平;非表演类专业要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紧密结合,创新综合实践教学形式,认真组织实践成果汇报与展示,并按专业为单位以画册、作品集、调查报告集等形式存档。
围绕综合展演季的剧(节)目,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的相应综合实践要纳入整体安排。其中美术系:承担院级综合展演季剧(节)目的剧照拍摄、宣传海报节目单、画册、票面等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印制等,并作为一部分学生综合实践内容之一。影视技术系:承担综合展演季剧(节)目的摄像,完成DV作品,并作为一部分学生综合实践内容之一。文化管理系:结合学生综合实践内容,统一策划实施各系需要的演出策划、联络调研,配合学生处对校外观众的组织、票务落实等。鼓励非表演类三系结合特色专业打造,创新参与综合展演季的实践内容方式与途径。
2、院级综合展演
各系制订剧(节)目复排和创排的可行性方案,将其中能够体现学生专业能力、反映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创新精神,彰显创作研究水平的优秀剧目,推荐申报纳入院级综合展演季,以丰富艺术展演的文化品格。各相关教学系要根据学院下发的总方案制定本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协调组讨论确定综合展演作为毕业综合实践的任务分配和时间进程安排,报院部领导审定;学院综合展演季项目内容和经费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由院领导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统一部署院内外宣传、观众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研讨、毕业作品评奖、进入校外社会实践演出等工作。
3、“钱江浪花”艺术团展演
“钱江浪花”艺术团的演出是学院实践教学和工学结合计划的一部分,是学院教育教学服务社会的一个有序安排。本次展演季携手钱江浪花,目的是搭建学用结合的平台,一方面作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顶岗实践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也是学生与社会零距离对接的重要途径。参加钱江浪花艺术团演出的教学部门本学期前半学期工作主要针对节目进行创排、加工、提高和审查;具体实践演出任务从第7周(10月29日)开始,至第19周(1月中旬)结束。(具体要求另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综合展演季”参加浙江省“钱江浪花”艺术团实践演出方案》)
五、相关要求
1、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
毕业综合实践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是有序的教学安排,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每周的实践教学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实践内容和成绩考核方式等,并按班级或项目制作成实践阶段性课表,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教学周学时数和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
每个专业的教学周学时总量控制在该专业本学期前一阶段教学周课时总量之内(非表演类专业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表演类专业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每个指导教师的周课时总量应控制在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范围之内。
3、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需制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授课计划》,写明实践指导的重点、难点以及实践要求、成果评定等内容,并按月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教师指导记录本》。在实践阶段结束后,为所指导的学生评定成绩。
毕业综合实践作为实践教学的一个环节,在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后,需给出每个学生的相应成绩,分阶段成绩和终评成绩两个部分。
阶段成绩(百分制):本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在阶段性任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分别评定成绩。跨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在进入剧组合成前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进入剧组后由导演评定成绩。
终评成绩(四级分制):取各阶段成绩的平均值,由各系将本系学生各阶段成绩汇总后给予评定。
学生终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正常毕业。
4、学生考勤
学生须每天在《毕业综合实践手册》上记录实践工作内容,严格遵守实习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外出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任何学生请假都必须经指导老师(导演)同意。对旷课次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以及迟到次数频繁、屡教不改的学生,指导教师(导演)有权评定该生专业综合实践成绩为不合格。
5、评奖
本学年院级毕业综合展演及“钱江浪花”艺术团实践活动,由团委、学生处制订评奖方案,组织相应的评奖活动,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系级专业汇报评奖方案由各系拟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相应的系一级有关人员评奖,经教务处审核后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量的10%。
6、有关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各系要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任务布置工作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中完成,根据各专业特点及学生状况,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可以结合毕业演出、毕业设计展览等综合实践环节的特定任务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文件执行。
7、关于职业资格证书
各系要建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确定与各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证书,在毕业综合实践教学阶段,落实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本年度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2009年11月8日进行,各系在该时段前自行组织完成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配合职业技能鉴定站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关于教师学生观摩等安排
“综合展演季”是学院的校园文化品牌,所有教师和学生都应该关心、支持、参与。因此,对本学年综合展演季中的各类展演活动,希望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观摩与交流:
(1)教师观摩
观摩活动是学院教师的一种学习形式,也是教师“双师”素质培养的一种渠道,教师观摩展演季内容作为年终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展演季期间要求学院在职和全聘的教师每人选择其中3(场)次或以上的观摩,鼓励教师跨系、跨专业的剧(节)目观摩。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师观摩活动的计划、组织,登记等工作,同时将预定观摩教师名单提前报给教务处,并人事处和科研处,以便安排及配合学院组织的相应观摩研讨活动。
(2)学生观摩
各系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5(场)次以上的综合展演,基础教学部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结合基础课程教学,围绕综合展演季观摩撰写观演心得,并将其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项基本内容,组织相应的优秀作文遴选及结集汇编工作。
9、各部门工作及要求(详见附件3)
(1)教务处:协助领导全面负责各部门工作的任务分配、协调;综合实践教学方案的制定落实;实践教学发统筹安排;校内师生观众的组织;展演的预算批复汇总和经费报销的初步审核,并作出决算。
(2)宣教处:全面负责综合展演季宣传,围绕新亮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做好校外媒体宣传的同时,在校内通过“展演快讯”、广播、网络、院报等载体和及时发布综合展演季相关信息;在综合展演季结束时组织专门的综合展演季图片展。
(3)科研处:负责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对院级综合展演季新创作、新形式呈现的剧(节)目开展专题研讨会;同时组织好院内师生层面的观后对剧(节)目及各项组织活动开展的研讨和总结。
(4)团委、学生处:制订评奖方案,组织相应的评奖活动,制作相应的荣誉证书;策划闭幕式暨颁奖方案;邀请园区高校领导和联系团委、学生处老师组织学生观摩等事宜。
(5)实践部:按照剧节目舞台整体呈现的要求,明确演出场地安排和灯光、音响、服装、化妆、舞台监督等岗位的学生人数及基本技能要求,组织好装台并配合各系做好展演的协调等工作,承担综合展演季全部剧(节)目的摄录像与制作,作为资料存档。
(6)基础教学部: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围绕综合展演季观摩撰写观演心得,组织评论讲座、专栏展评,将其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项基本内容,也可作为学生选修课程《应用写作》的成绩计入。组织观演心得和评论相应的优秀遴选及结集汇编工作。
(7)办公室:负责厅领导的邀请、联系和接待,各系拟邀请的领导和专家来学院观摩需提前报学院办公室,以便安排学院领导接待等工作。
(8)组织人事处:负责收集教职工观摩的登记情况汇总;并对照教师顶岗实践要求提出来年的要求;审核教师年终考核内容。
五、经费预算原则要求
(1)系级毕业汇报经费由各教学单位二级经费列支,院级综合展演经费由学院教学专项经费列支,“钱江浪花”艺术团经费另见《参加浙江省“钱江浪花”艺术团实践演出方案》。
(2)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音乐、服装、道具、布景等舞美制作材料费、外请指导人员创作、设计、制作加工等劳务费、器材租赁费、耗材费、场地布置费、专家审核加工修改及接待费、宣传资料印制和媒体宣传人员费等。
(3)各部门按规定标准额度,作出详细预算,报学院审批后执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把握经费开支。
(4)设施设备添置应按学院有关设备采购要求申请并按程序操作,服装制作按学院有关审批程序进行。
(5)经费预算参考标准(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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